我們可能喜歡受奴役甚於自由

(常有人說台灣人奴性重,最近讀了點書,今天聊聊奴性)
「自由是在於做法律允許之事。」—孟德斯鳩《論法的精神》

在封建制度的君王或是暴君統治底下,拉.波埃西已驚訝地發現人們習慣於服從,然而他們大可輕易地起身反抗。這是因為自由令人恐懼嗎?其實這正是康德所證實的,藉由順從,人們發現任由別人為自己選擇和思考更為容易。確實,為自己的自由承擔責任,同時勇於做自己思考,這並不容易。然而,這些事沒有人能為我們代勞。

理論上,所有人都想要自由。而想要之外,還必須能夠實現這個自由。然而,在實踐上,我們有時會同意自己受人奴役。

如果神不存在,我們在眼前就找不到任何價值或是秩序來證明我們的行為是合理的。
自由是種負擔,是必須一輩子肩負並承擔的重量。人類的處境是,我們注定被迫自由。
我們並未創造自己,但卻又是自由的,因為一旦被拋入這個世界,我們就必須對自己做的一切負有責任。

(讀到這,我瞬間想起幾年前在林夕書裡讀到的幾段話)
「沒得選擇的時候,我們覺得不受尊重。可有太多時候,我們不耐煩選擇,甚至討厭有權責去選擇。
人說能力越大,責任越大;看來,選擇越多,責任也越大,後悔的機會越多。
聽天由命自有一種期待命運光臨的快感。其實,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想犯一下賤,做個被安排的奴隸,有個明顯的埋怨對象,祭起天問式的控訴,就怪不到自己頭上來。」—林夕《是非疲勞》

本文摘自
《思考道德的哲學之路》— 侯貝(Blanche Robert)
《是非疲勞》— 林夕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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